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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典的抄襲事件 心血來潮去逛其他作家的家族,意外在上面看到一則這樣的新聞: 【王吟芳╱高雄報導】筆名「典典」的新進言情小說作家張淑慧,由耕林出版社出版的《跟總裁幸福去》等四本書,被眼尖讀者發現內容抄襲暢銷作家納蘭真、典心作品,遭典心所屬的狗屋出版社控告違反《著作權法》,耕林也告她詐欺,高雄地方法院認定張女剽竊他人著作,判刑四月,得易科罰金。 辯相似非抄襲 法院調查時,張女承認有「參考」典心的《無敵洋娃娃》,但她辯稱小說內容只是相似而非抄襲,她還堅稱,耕林收到原稿後也應盡到審查責任,不能事後再告她詐欺。但耕林總經理王森洲說:「我們也是受害人。」因耕林事後不但全面回收,還賠償狗屋及典心十幾萬元,因此將對張女求償一百二十萬元。 (本新聞轉載自蘋果日報) 有關典典抄襲我作品這件事,我其實是知道的。雖然已經不大記得有多久了,好像應該有一年多或兩年了吧?有位眼尖的讀者寫信來給我,說典典的某部作品抄自我的舊小說《凝眸深處》。我去租書店找來一看,果然如此,倒因此頭痛了好幾天。理論上我當然應該要採取行動,可是官事是麻煩得死人的事情。而且這幾年裏,言情小說的市場其實很不景氣,作家的稿費一路破底,說實話已經差不多快要連基本工資都比不上了。在這麼可憐的條件底下寫言情小說的人,若成不了大家,就只不過是在混碗苦飯吃。花精神跟這種小眉小眼的人去計較,在我看來其實也沒有什麼必要。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鄉愿了一點?總之就是決定不理這檔子事。心想這種只會抄別人的「作家」再怎麼混也混不了太久,讓她自然淘汱就好啦。 我倒沒想到自己不囉嗦她,還有別人囉嗦她。或許只能說這個人太白目,專挑有點知名度的作家去抄襲,要想不給認出來,那就根本是不可能的事。其他作家可不像納蘭真這麼懶。現在瞧瞧,這人把自己弄成什麼樣子啦? 不過我不同情她。我想也應該沒有什麼人會同情她吧。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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